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海南省“椰岛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椰岛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海南省“椰岛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二条和第二章第五、七、八条等有关规定,申报专家应为外国国籍;长期坚持对华友好,具有良好声誉;在海南省工作满两年,或与海南省开展友好合作交流两年以上(截止 2026年4月10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海南省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2.积极向海南省传播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为海南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
3.为海南省重大项目的建设、投产、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4.为海南省培养人才,捐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航空航天、热带农业、深海创新、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海南省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6.在促进海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或者中外旅游文化交流,传播海南声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对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申报:
1.曾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或海南省“椰岛友谊奖”的;
2.有反华倾向的;
3.《海南省“椰岛友谊奖”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椰岛友谊奖”申报表》(申报签章页可先不填)、《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并准备2寸免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有效护照扫描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3月17日前将全部材料发送至邮箱:soimzx@o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毛振轩,0898-88707071。
附件:
2. 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椰岛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部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