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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5〕82号)精神,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且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特别说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且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原录取学院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
4.评选学年经研究院认定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
5.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者除外);
6.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三、评定工作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6日前 |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 2.将《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带期刊分区证明和影响因子证明)纸质版报送至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8号楼808室,其中支撑材料的复印件需手写“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姓名,日期”字样,原件待审核后发回;《审批表》和所有支撑材料需要扫描为一个不大于3M的pdf文件发送至soixtw@ouc.edu.cn,命明方式“年级-专业-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参评材料”。注:材料不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 3.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25日下午17:00前。 |
9月30日前 |
国家奖学金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奖学金答辩环节名单并公示2日。 |
10月11日前 |
研究院评审委员会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
10月20日前 |
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学校。 |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支撑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院教学与学生事务部联系。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