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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ya Oceanographic Institution,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关于申报2025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2025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项目及经费管理按照《“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附件3)执行。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sci-tech.yazhou-bay.com/egrantweb/index,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填写《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样书详见附件4,填报流程详见附件5)。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书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系统(原件备查,下同),申报书中要求的附件材料应与申报书一并提交系统。有项目合作单位的应提供签章完整的合作协议扫描件并上传系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时间至202571517:00止,为保障项目申报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务必于625日前反馈申报人和项目名称等意向信息,并于71018:00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科研部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经牵头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完整的带水印PDF文件,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左侧装订成册,用白色皮纹纸打印申报书首页(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填写完备)作为封皮进行胶订,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版申报书(如提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最终以电子版申报书为准)。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71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部(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8号楼801室)。

三、其他参考信息

(一)项目资助额度分3个档次:A档资助额度为50万元/项;B档资助额度为30万元/项;C档资助额度为15万元/项。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管理局对相应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实施年限原则2年。

(二)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全职人员指已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或已被认定为崖州湾科技城全职引进人才的人员

(三)男性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1日未满40周岁(即198511日及以后生),女性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1日未满42周岁(即198311日及以后生)。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如项目负责人为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书面推荐。

项目负责人上一年度(即202411日至20241231日)或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含)前1年,在科技城全职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自然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包括项目延期后的执行期,下同),每一年度(自项目执行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年度)在科技城全职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83个工作日(若不足整年度,按对应比例折算)。

)项目负责人获得管理局资助公开征集类在研项目的总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2022-2024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允许已提交绩效评价验收申请材料的2022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负责人申报,须在以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基础上提出新项目,明确阐述两者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六)项目资助方式为项目实施前补助。项目立项后管理局资助经费分两笔拨付,首笔拨付60%。首笔资助经费执行率达80%(含,下同)以及配套经费到账率达60%、执行率(以配套经费总额的60%为基准计算)达80%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可向管理局申请第二笔资助经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第二笔资助经费申请的重要参考。

管理局拨付首笔资助经费之月起,项目执行期达15个月仍未申请第二笔资助经费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向管理局提交情况说明,管理局可视情况做出调减项目预算或终止项目等处理

(七)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不再编制项目预算。

(八)项目参与申报单位的数量不超过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申报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转拨项目经费总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40%优先支持高校与招商载体、企业、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南省内科研单位之间开展科技合作

(九)科研数据成果共享

科研数据指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可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时,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须对项目产生的科研数据进行核对并开展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完整性、数据质量、数据涉密性及数据授权等问题)后,将有关科研数据及评估材料统筹后汇交至管理局。项目科研数据将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必要条件。科研数据成果共享的具体要求按照管理局后续发布的最新通知执行。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研部。

联系人:周海珍0898-88707071zhouhaizhen@ouc.edu.cn


附件:

1.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的通知

2. 2025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3. “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4.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崖州湾”菁英人才项目申报书-(样书)

5.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及申报书填写操作手册


科研部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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